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又分为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、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和有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几种类型。
那么在做规划的时候,到底应该选择哪种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合适?
根据GB50370-2005《气体灭火体系规划标准》规范条文规定:
3.1.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选用组合分配体系时,一个组合分配体系所保护的防护区不该超越8个。
3.1.14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体系,其设备数量不宜超越10台。
3.1.15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体系设备多于1台时,有必要能一起发动,其动作呼应时差不得大于2s。
3.2.4防护区划分应契合下列规则:
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;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一起保护时,可合为一个防护区;
2选用管网灭火体系时,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,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;
3选用预制灭火体系时,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,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。
由此可见、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、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适用于体积较小的防护区,根据条文3.1.14规定,对防护区设置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、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,数量不宜超越10台。
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适合较大防护区(一般是两个以上防护区一起进行防护时候。),根据条文3.1.4条规定,选择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,数量不该超越8个。